
企業(或者其他 經濟體組織)名 稱 | 江西新力傳感科技有 限公司 |
地址 | 南昌市新建區望城新 區璜溪大道 688 號 | |
聯系人 |
楊旭光 | 聯系方式 (電話、 email) |
18170883800 | |
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是否是委托方?□ 是 否,如否,請填寫下列委托 方信息。 | ||||
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所屬行業領 域 | C3983 敏感元件及傳感器製造 | |||
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是否為獨立 法人 | 是 | |||
核算和報告依據 | 《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核查指南 (試行)》 《工業其他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 算方法與報告指南(試行)》 | |||
溫室氣體排放報告(初始)版本/日期 | \ | |||
溫室氣體排放報告(最終)版本/日期 | 第 02 版本 / 2024 年 4 月 13 日 | |||
排放量 | 按指南核算的企業法人邊界的溫室氣體排放總量 | |||
初始報告的排放量(tCO2e) | \ | |||
經核查後的排放量(tCO2e) | 782.7 | |||
初始報告排放量和經核查 後排放量差異的原因 | 不涉及 | |||
核查結論 恒睿盛(南昌)科技谘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恒睿盛” )依據《碳排放權交 易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 17 號)、《《中 國其他工業行業企業溫室氣體碳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試行)》的要求,對 “ 江西新力傳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排放單位”)2023 年度的溫室氣體排放 報告進行了第三方核查。經文件評審和現場核查,恒睿盛形成如下核查結論: 1. 排放報告與核算指南以及數據質量控製計劃的符合性: 經核查,核查組確認江西新力傳感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 2023 年度最終版排 放報告中的企業基本情況、核算邊界、活動水平數據、排放因子數據以及溫室氣 體排放核算和報告,符合《工業其他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 (試行)》以及《江西新力傳感科技有限公司溫室氣體排放數據質量控製計劃》 (版本號:02 ,發布時間:2024 年 03 月 12 日,以下簡稱“數據質量控製計劃”) 的相關要求。 | ||||
2. 排放量聲明: 2. 1 企業法人邊界的排放量聲明 2023 年度按照核算方法和報告指南核算的企業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的聲明如 下:
3. 排放量存在異常波動的原因說明: 本年度為首次進行碳核查,無數據波動分析 4. 核查過程中未覆蓋的問題或者特別需要說明的問題描述: 2023 年度的核查過程中無未覆蓋或需要特別說明的問題。 | |||||||||||||||||||||||||||||||||||||||||||||||||||
核查組長 | 胡燕美 | 簽名 | 日期 | 2023 年 04 月 11 日 | |||||||||||||||||||||||||||||||||||||||||||||||
核查組成員 | 王冬生 | 簽名 | 日期 | 2023 年 04 月 11 日 | |||||||||||||||||||||||||||||||||||||||||||||||
技術複核人 | 楊風莉 | 簽名 | 日期 | 2023 年 04 月 11 日 | |||||||||||||||||||||||||||||||||||||||||||||||
批準人 | 吳小華 | 簽名 | 日期 | 2023 年 04 月 11 日 | |||||||||||||||||||||||||||||||||||||||||||||||
目 錄
1 概述................................................... 1
1.1 核查目的.................................... 1
1.2 核查範圍.................................... 1
1.3 核查準則.................................... 2
2 核查過程和方法............................... 4
2.1 核查組安排............................... 4
2.2 文件評審.................................... 4
2.3 現場核查.................................... 5
2.4 核查報告編寫及內部技術複核.................5
3 核查發現............................................ 7
3.1 文件評審表................................. 7
4 核查結論............................................ 15
1.1 核查目的
本次核查旨在響應國家號召,了解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情況,有利 於對溫室氣體排放進行全面掌握與管理,實現企業經濟和環境的全面
協調可持續發展。
此次核查目的包括:
- 確認排放單位提供的《數據質量控製計劃》及其支持文件是否 是完整可信,是否符合《工業其他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 報告指南(試行)》(以下簡稱“《核算指南》” )以及數據質量控製
計劃的要求;
- 確認排放單位提供的《2023 年溫室氣體排放報告》及其支持文 件是否完整可信,是否符合《工業其他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
法與報告指南(試行)》的要求以及數據質量控製計劃的要求;
- 根據《工業其他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 (試行)》的要求,對記錄和存儲的數據進行評審,確認數據及計算
結果是否真實、可靠、正確。
-排放單位製定的數據質量控製計劃是否符合核算和報告指南的 要求。排放單位是否嚴格按照數據質量控製計劃實施溫室氣體的監測
活動。
根據《工業其他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試
行)》的要求,核查組分別核查排放單位企業法人邊界 2023 年度的
溫室氣體排放量,核查範圍包括:
-排放單位法人邊界內的溫室氣體排放總量,涉及直接生產系統、 輔助生產系統及直接為生產服務的附屬生產系統產生的溫室氣體排
放。
恒睿盛依據《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核查指南(試行)》的相關
要求,開展本次核查工作,遵守下列原則:
(1)客觀獨立
保持獨立於委托方和排放單位,避免偏見及利益衝突,在整個核
查活動中保持客觀。
(2)誠信守信
具有高度的責任感,確保核查工作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3)公平公正
真實、準確地反映核查活動中的發現和結論,如實報告核查活動
中所遇到的重大障礙,以及未解決的分歧意見。
(4)專業嚴謹
具備核查必須的專業技能,能夠根據任務的重要性和委托方的具
體要求,利用其職業素養進行嚴謹判斷。
本次核查工作的相關依據包括:
《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
革委員會令第 17 號)
《關於加強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管理相關工作的通知》(環辦
氣候〔2021〕9 號)
《關於做好 2022 年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管理相關重點工作的
通知》(環辦氣候函〔2022〕111 號)
《工業其他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試行)》
《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核查指南(試行)》
《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
《統計用產品分類目錄》
《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與管理通則》(GB 17167-2006)
《綜合能耗計算通則》(GB/T2589-2020)
《電能計量裝置技術管理規程》(DL/T448-2016)
《電子式交流電能表檢定規程》(JJG596-2012)
2.1 核查組安排
依據排放單位的規模、行業,以及核查員的專業領域和技術能力,
恒睿盛組建了核查組,核查組成員詳見下表。
表 2-1 核查組成員表
序號 | 姓名 | 職務 | 核查工作分工內容 |
1 |
胡燕美 |
組長 | 1)企業層級的碳排放邊界、排放源和排放設施 的核查,排放報告中活動水平數據和相關參數的 符合性核查,排放量計算及結果的核查等; 2)現場核查; 3)報告編製。 |
2 |
鍾文春 |
組員 | 1)排放單位基本信息、主要耗能設備、計量設 備的核查,以及資料收集整理等; 2)現場核查。 |
核查組於 2024 年 3 月 7 日對排放單位提供的相關資料進行了文 件評審。文件評審對象和內容包括:2023 年度溫室氣體排放報告、 數據質量控製計劃、企業基本信息、排放設施清單、排放源清單、監 測設備清單、活動水平和排放因子的相關信息等。通過文件評審,核
查組識別出如下現場評審的重點:
(1)排放單位的核算邊界、排放設施和排放源識別等;
(2)排放單位法人邊界排放量相關的活動水平數據和參數的獲
取、記錄、傳遞和彙總的信息流管理;
(3)排放單位配額分配相關補充數據的獲取、記錄、傳遞和彙
總的信息流管理;
(4)核算方法和排放數據計算過程;
(5)計量器具和監測設備的校準和維護情況;
(6)質量保證和文件存檔的核查。
排放單位提供的支持性材料及相關證明材料見本報告後“ 支持性
文件清單”。
核查組於 2024 年 03 月 11 日對排放單位溫室氣體排放情況進行 了現場核查。現場核查通過相關人員的訪問、現場設施的抽樣勘查、 資料查閱、人員訪談等多種方式進行。現場主要訪談對象、部門及訪
談內容如下表所示。
表 2-2 現場訪問內容表
時間 | 訪談對象 (姓名/職位) | 部門 | 訪談內容 |
2024 年 03 月 11 日 |
舒鑫 |
研發中心 | 負責協調各部門提供核查資料 |
提供企業邊界材料,能耗統計表等 材料,現場向導,講解生產工藝 | |||
提供生產數據 | |||
提供儀表校驗報告,化驗台賬。 | |||
鄔宜冬 | 財務中心 | 提供電力結算單等財務數據 |
依據上述核查準則,核查組在文件審核和現場核查過程中,企業 未提供初始排放報告,核查組完成了核查報告初稿。根據恒睿盛內部 管理程序,核查報告在提交給排放單位和委托方前,經過了恒睿盛內 部獨立於核查組的技術評審,核查報告終稿於 2024 年 04 月 11 日完
成。本次核查的技術評審組如下表所示。
序號 | 姓名 | 職務 | 核查工作分工內容 |
1 | 吳小華 | 技術評審員 | 獨立於核查組,對本核查進行技術評審 |
3.1 文件評審表
表 3-5 文件評審表
排放 單位 名稱 |
江西新力傳感科技有限公司 | |||
排放 單位 地址 |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區望城新區璜溪大道688號 | |||
統一 社會 信用 代碼 |
91360122MA35KM4U77 |
法定代表人 |
張睿 | |
聯系 人 |
楊旭光 | 聯系方式(座 機、手機和電子 郵箱) |
18170883800 | |
核算 和報 告依 據 | 《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核查指南(試行)》 《工業其他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試行)》 | |||
核查 技術 工作 組成 員 | 組長:楊旭光 組員:鄔宜冬、舒鑫 | |||
文件 評審 日期 |
2024年03月11日 | |||
現場 核查 日期 |
2024年03月12日 | |||
核查 內容 | 文件評審記錄 | 存在 疑問 的信 息或 需要 現場 重點 關注 的內 | ||
容 | ||
1. 排 放單 位基 本情 況 | 1.1評審確認的基本情況 技術工作組查閱了企業提供的下列文件: (1)營業執照 (2)企業簡介 (3)組織結構圖 (4)工藝流程圖 (5)物料平衡圖 (6)排汙許可證 (7)主要能源設備清單 技術工作組確認: - 受核查方名稱:江西新力傳感科技有限公司 - 所屬行業領域:C3983 敏感元件及傳感器製造,屬於核算指南中 的“工業其他行業 ” 排放單位提交的排放報告中的組織結構、主要產品、生產工藝流程、 使用的能源品種及年度能源統計報告等信息真實、準確,與提交的數 據質量控製計劃一緻。 技術工作組確認: 排放單位提交的排放報告中的排放單位名稱、單位性質、所屬 國民經濟行業類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法定代表人、地理位置、 排放報告聯系人等基本信息真實、準確,與提交的數據質量控製計 劃)緻。 排放單位提交的排放報告中的組織結構、主要產品、生產工藝 流程、使用的能源品種及年度能源統計報告等信息真實、準確,與 提交的數據質量控製計劃一緻。 1.2評審識別的主要問題: 無 | 現場需 重點關 注內 容: 1)數據 質量控 製計劃 填報準 確性; 2)排放 單位能 源消費 品種完 整性; 3)是否 存在新 改 擴 建 、 關 停 複 產 、 合 並 分 立 、外 包等特 殊生產 運營情 況。 4)核實 企業是 否有汽 油的消 耗量 5)企業 是否存 在更 名。並 收集變 更信 息。 |
2. 核 算邊 界 | 2.1評審確認的基本情況 技術工作組查閱了企業提供的以下文件: (1)廠區平面圖 (2)工藝流程圖 (3)主要用能設備清單 (5)排汙許可證 技術工作組確認: 核查組查看了受核查方所有現場,不涉及現場抽樣; 核查組確認受核查方溫室氣體排放種類為二氧化碳。 受核查方各類排放源具體情況如下: 化石燃料燃燒排放:不涉及; 淨購入使用電力產生的排放:全廠各耗電設備消耗外購電; 淨購入使用熱力產生的排放:不涉及。 表 3-2 主要耗能設備清單及能源品種 |
需現場 核實 1)企業 信息與 數據質 量控製 計劃是 否一 緻; 2)消耗 燃料種 類; 3)設備 運營情 況。 | ||||
序號 | 設備名稱 | 設備型號 | 數量 | 設備功率(KW) | ||
1 | 陶瓷貼片機 | 定製 | 2 | 2 | ||
2 | 芯片貼裝 | 定製 | 1 | 3 | ||
3 | 綁線機 | 定製 | 2 | 2 | ||
4 | 點膠機 | 定製 | 3 | 3 | ||
5 | 分板機 | 定製 | 1 | 2 | ||
6 | 模組組裝 | 定製 | 2 | 1.2 | ||
7 | 氦檢 | 定製 | 2 | 2 | ||
8 | 真空注膠 | 定製 | 2 | 3 | ||
9 | 校準 | 定製 | 1 | 3 | ||
10 | 預組裝機 | 定製 | 3 | 3 | ||
11 | 鉚接機 | 定製 | 4 | 4 | ||
12 | 終檢機 | 定製 | 4 | 3 | ||
13 | 激光打碼機 | 定製 | 4 | 3 | ||
14 | 激光焊接機 | 定製 | 4 | 3 | ||
15 | 測漏機 | 定製 | 4 | 3 | ||
16 | 烘箱 | 定製 | 4 | 4 | ||
17 | 烘箱 | 定製 | 3 | 2 | ||
18 | 高低溫箱 | 定製 | 4 | 3 | ||
19 | 等離子清洗機 | 定製 | 5 | 5 | ||
20 | 超聲波清洗機 | 定製 | 5 | 5 | ||
21 | 烘箱校準 | 定製 | 4 | 5 | ||
技術工作組確認: 排放報告中的核算邊界與數據質量控製計劃一緻; 納入核算和報告邊界的排放設施準確、完整; 納入核算和報告邊界的排放源準確、完整; 2.2評審識別的主要問題: 無。 | ||||||
3. 核 算方 法 | 技術工作組確認排放報告中核算方法符合核算指南的要求,不存在任 何偏移。 | 符合指 南要求 | ||||
4. 核 算數 據 | ||||||
1)活 動數 據 | 技術工作組對排放報告中的每一個活動數據單位、數據來源、監測方 法、監測頻次、記錄頻次、數據缺失處理進行了核查,並對數據進行 了交叉核對,具體結果如下: | |||||
活動 數據 1:煙 煤消 耗量 | 數據值:0 單位:萬m。 數據來源:《能源消耗台賬》 監測方法:\ 監測頻次:\ 記錄頻次:\ 數據缺失處理:無 交叉核對:該數據為單一來源數據,無交叉核對數據, 核查結論: 核查組查驗能源統計台賬後確認,受核查方煙煤消耗量數據真實可信, 《排放報告(終版)》的數據是真實、可靠、正確且符合“核算指南 要求。 | 確認報 表數據 準確性 | ||||
活動數 據 2 : 天然 氣低 位發 熱量 | 數據值:0 單位:GJ/t 數據來源:缺省值 監測方法:\ 監測頻次:\ 記錄頻次:\ 數據缺失處理:\ | |||||
交叉核對:\ 核查結論 核查組現場交流後確認,受核查天然氣低位發熱量數據真實可信,《排 放報告(終版)》的數據是真實、可靠、正確且符合“核算指南 ”要 求。 | ||
活動數 據3 : 電力 消耗 量 | 數據值:1223.002 單位:MWh 數據來源:電力發票 監測方法:結算票據 監測頻次:每月記錄,每年彙總 記錄頻次:每月記錄,每年彙總 數據缺失處理:按電力消耗量最大月處理 交叉核對:該數據為單一數據來源,無交叉核對數據,查閱了全部電 力發票,確認數據準確 核查結論 核查組現場交流後確認,受核查方電力消耗量真實可信,《排放報告 (終版)》的數據是真實、可靠、正確且符合“核算指南 ”要求。 | |
2)排 放因 子 | ||
排放因 子 1: 天然 氣單 位熱 值含 碳量 | 數據值:0 單位:tC/GJ 數據來源:缺省值 監測方法:\ 監測頻次:\ 記錄頻次:\ 數據缺失處理:\ 交叉核對:\ 核查結論: 核查組確認受核查方天然氣單位熱值含碳量選取數據真實可信,《排 放報告(終版)》的數據是真實、可靠、正確且符合“核算指南 ”要 求。 | |
排放因 子 2: 天然 氣碳 氧化 率 | 數據值:0 單位:% 數據來源:《工業其他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試 行)》附錄二缺省值 監測方法:\ 監測頻次:\ 記錄頻次:\ 數據缺失處理:\ 交叉核對:\ 核查結論: 核查組確認受核查方天然氣碳氧化率選取數據真實可信,《排放報告 (終版)》的數據是真實、可靠、正確且符合“核算指南 ”要求。 |
排放因 子 3: 電力 排放 因子 | 數據值:0.64 單位:tCO2/MWh 數據來源:《寧波市星級綠色工廠評價辦法、評價導則2022年版》中 的CO2排放因子數據,數值為0.64kgCO2/MWh。 監測方法:\ 監測頻次:\ 記錄頻次:\ 數據缺失處理:\ 交叉核對:\ 核查結論: 核查組確認受核查方電力排放因子選取數據真實可信,《排放報告(終 版)》的數據是真實、可靠、正確且符合“核算指南 ”要求。 | |||||||||
排放 量 | 技術工作組對排放報告中排放量的核算結果進行核查。 化石燃料燃燒對應的排放量計算 | |||||||||
燃料品 種 | 燃燒量 (t或萬 Nm³) | 低位發熱量 (GJ/萬m。) | 單位熱值含 碳量 (tC/GJ) | 碳氧化 率(%) | 二氧化碳 排放量(t) | |||||
天然氣 | 0 | 0 | 0 | 0 | 0 | |||||
合計 | ||||||||||
受核查方不涉及此能源的使用。 淨購入電力對應的排放: | ||||||||||
淨購入量(MWh) | CO₂排放因子(tCO₂/MWh) | 二氧化碳排放量 (t) | ||||||||
1223.002 | 0.64 | 782.7 | ||||||||
受核查放排放量合計 | ||||||||||
化石燃料燃燒 CO2 排放量 | 0 | |||||||||
碳酸鹽使用過程 CO2 排放量 | 0 | |||||||||
工業廢水厭氧處理 CH4 排放量 | 0 | |||||||||
CH4 回收與銷毀量 | CH4 回收自用量 | 0 | ||||||||
CH4 回收外供第三方的量 |
0 | |||||||||
CH4 火炬銷毀量 | 0 | |||||||||
CO2 回收利用量 | 0 | |||||||||
企業淨購入電力隱含的 CO2 排放量 |
782.7 | |||||||||
企業淨購入熱力隱含的 CO2 排放量 |
0 | |||||||||
企業溫室氣體排放總量(tCO2e) | 782.7 | ||
6)其 他生 產數 據 | 技術工作組查閱了以下文件: 1 、企業簡介 確認排放單位排放報告中的生產數據的數據源選取合理,符合《核算 指南》要求,數據準確。數據來源與備案的《數據質量控製計劃》一 緻。 | ||
5. 質 量控 製和 文件 存檔 | 技術工作組對排放單位的質量保障和文件存檔執行情況進行核查,查 閱了以下文件: 1 、主要生產工藝流程圖 技術工作組確認: - 排放單位建立了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和報告的規章製度,指定專職人 員負責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和報告工作; - 定期對計量器具、監測設備進行維護管理;維護管理記錄已存檔; - 建立了健全溫室氣體數據記錄管理體系;形成了碳排放數據管理台 賬記錄並定期報告,確保排放數據可追溯; - 建立了溫室氣體排放報告內部審核製度,定期對溫室氣體排放數據 進行交叉校驗。 | ||
6. 數 據質 量控 製計 劃及 執行 | |||
1)數 據質 量控 製計 劃 | 技術工作組通過文件評審,確認數據質量控製計劃與《核算指南》要 求的符合情況如下: a)版本及修訂 技術工作組確認數據質量控製計劃是由於下述原因進行了修訂: - 發現修訂數據質量控製計劃可提高報告數據的準確度。 b)排放單位情況 技術工作組確認數據質量控製計劃中排放單位的基本信息、主營產品、 生產設施信息、組織機構圖、廠區平面分布圖、工藝流程圖等相關信 息具有真實性和完整性。 c)核算邊界和主要排放設施描述 技術工作組識別出如下問題: 無 d)數據的確定方式 技術工作組對核算所需要的各項活動數據、排放因子和生產數據的計 算方法、單位、數據獲取方式、相關監測測量設備信息、數據缺失時 的處理方式等內容進行核查,確認企業針對外購電、煙煤的排放因子 參數采用指南缺省值。 e)數據內部質量控製和質量保證相關規定 技術工作組對排放單位內部質量控製和質量保證相關規定進行核查, 確認相關製度安排合理、可操作並符合核算指南要求。 | ||
2)數據 | 技術工作組確認: | ||
量製劃執 質控計的行 | - 排放單位基本情況與數據質量控製計劃中的報告主體描述一緻; - 年度報告的核算邊界和主要排放設施與數據質量控製計劃中的核 算邊界和主要排放設施一緻; - 所有活動數據、排放因子及相關數據按照數據質量控製計劃實施監 測; - 監測設備得到了有效的維護和校準,符合國家計量標準的要求,符 合數據質量控製計劃、核算指南或設備製造商的要求; - 監測結果按照數據質量控製計劃中規定的頻次記錄; - 數據缺失時的處理方式與數據質量控製計劃一緻; - 數據內部質量控製和質量保證程序有效實施。 | |
7.其 他內 容 | 無 | |
核查技術工作組負責人(簽名、 日期): 2024年03月12日 | ||
核查結論
一、排放單位基本信息 | ||||||||
排放單位名稱 | 江西新力傳感科技有限公司 | |||||||
排放單位地址 | 南昌市新建區望城新區璜溪大道 688 號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360122MA35KM4U7 7 | 法定代表人 | 張睿 | |||||
二、文件評審和現場核查過程 | ||||||||
核查技術工作組承 擔單位 | 恒睿盛(南 昌)科技谘詢 有限公司 |
核查技術工作組成員 | 胡燕美 王冬生 | |||||
文件評審日期 | 2024 年 03 月 7 日 | |||||||
現場核查工作組承 擔單位 | 恒睿盛(南 昌)科技谘詢 有限公司 |
現場核查工作組成員 | 胡燕美 王冬生 | |||||
現場核查日期 | 2024 年 03 月 12 日 | |||||||
是否不予實施現場 核查? | ¨是 | |||||||
三、核查發現 (在相應空格中打√ ) | ||||||||
核查內容 | 符合 要求 | 不符合項已整 改且滿足要求 | 不符合項整 改但不滿足 要求 | 不符合項 未整改 | ||||
1.排放單位基本情況 | √ | |||||||
2.核算邊界 | √ | |||||||
3.核算方法 | √ | |||||||
4.核算數據 | √ | |||||||
5.質量控製和文件存檔 | √ | |||||||
6.數據質量控製計劃及執行 | √ | |||||||
7.其他內容 | √ | |||||||
四、核查確認 | ||||||||
(一)初次提交排放報告的數據 | ||||||||
溫室氣體排放報告(初次提交) 日 | \ | |||||||
期 | |
初次提交排放報告中的排放量 (tCO2e) |
\ |
(二)最終提交排放報告的數據 | |
溫室氣體排放報告(最終) 日期 | 2024 年 4 月 13 日 |
經核查後的排放報告排放量 (tCO2e) |
782.7 |
(三)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 |
最終排放量的認定是否涉及核查 技術工作組的測算? | o是 |
最終與配額分配相關的生產數據 的認定是否涉及核查技術工作組 的測算? | o是 |
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 無 |
核查技術工作組負責人(簽名、 日期):
2024 年 04 月 13 日 | |